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不断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净化社会风气,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县科技校校长魏保国违规使用公车的问题。2021年2月23日,魏保国在执行公务结束后擅自改变公车用途,公车私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1年3月11日,县纪委给予魏保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渠子镇洛安小学校长长孙佳维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长孙佳维在2020年12月集中报账时虚开税票6000元,用于处理学校违规招待费等支出。2021年2月4日,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给予长孙佳维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