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强对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营造严明换届纪律的良好氛围,现将省内和我县5起违反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纪律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沣东新城斗门街道花园村党支部书记张振堂等通过宴请拉票问题。
2018年4月12日,斗门街道花园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期间,花园村开发集团公司(系村集体资产,董事长为村党支部书记张振堂)宴请花园村全体党员,组织党员体检、参观,发放西装,给六十岁以上老党员每人发放200元现金。党支部委员房锦平的爱人在换届选举期间给村民送烟,村委会初步候选人薛文亚,二组村民、村委会委员初步候选人薛磊分别宴请村民。2018年4月,斗门街道党工委免去张振堂花园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免去张振选、房锦平花园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2.阎良区武屯镇御宝村村民王和平破坏选举秩序问题。
2018年3月,御宝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时,王和平因对候选村干部表现不满,在发放《支部委员候选人推荐表》环节,撕毁自己以及从邻座手中抢夺的推荐表,致使第一轮投票失效。在第二轮推选中,王和平仍然我行我素,用脚踏坏用来计票的黑板,扰乱选举秩序,被武屯镇派出所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4月,阎良区武屯镇党委给予王和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鄠邑区五竹镇野口村党支部原书记袁光移违反组织纪律问题。
2018年4月2日,野口村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因支部委员在分工上有分歧,经镇党委换届指导组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将支委会及分工上报五竹镇党委批准。4月10日,镇党委批复同意。袁光移因未能连任支部书记对换届结果产生不满情绪,并对镇党委批复产生质疑,未经过正常反映程序而直接在网络上发布实名联名举报信,在鄠邑区干部群众之中和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2018年4月,五竹镇党委给予袁光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常宁镇草德村支部书记孙春根在提名选举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问题。
2018年6月10日,在常宁镇草德村村民小组长提名选举中,孙春根为了让不符合规定的王永顺(62岁)当选,指定其孙子王晨代选为该村第三村民小组组长,违反了村民换届选举的相关规定。孙春根作为村党支部书记,违反组织纪律,在村民小组长提名选举过程中,弄虚作假,缺乏纪律规定观念,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18年7月17日,常宁镇纪委给予孙春根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甘井镇红岩村党支部书记吕世锋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
2018年6月份,甘井镇红岩村在村委会换届过程中,该村党支部书记、选委会主任吕世锋,为便于其以后开展工作,未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进行选举提名,私自将人在外地、无意愿从事村级事务的该村群众左存良提名为村委会副主任人选,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23日,甘井镇纪委给予吕世锋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5起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了极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政治敏感性差、漠视换届纪律要求等问题。各纪检监察机构要督促各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与换届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始终绷紧换届纪律这根弦。各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从严从实查处换届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