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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2人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0-06-29 15:43:39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净化社会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不断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蒿店卫生院院长马萌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9年,马萌在未参加蒿店卫生院组织的两个家庭医生医疗服务团队进行入户签约的情况下,四个季度违规领取签约补助1051元;2017-2019连续三年,通过超标准租用自己私家车的方式,违规为自己谋利6750元。202068日,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给予马萌政务记过处分。

2永平镇平遥村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2017816日至2018123日,平遥村村委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违规公款招待花费15062元,白明新身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415日,永平镇纪委给予白明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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