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军街道办等驾坡村二组发生麦田着火6.96亩,导致杜和平等5户群众小麦大量减产,造成群众经济损失3800元,曹春志作为该村安全员和生物质禁燃防护员,未能按照要求进行巡逻,工作存在失职失责,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强成村永扶路段东侧发生焚烧秸秆事件,过火面积较大,造成环境污染并对着火点附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梁智顺作为负责该区域的巡逻员,未经常开展巡逻工作,履职尽责不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店头镇小石村西片麦茬地发生焚烧事件,着火面积较大,致使周边群众户栽植的苹果树存在安全隐患,吴凤西作为该村西片区域巡逻员,工作履职尽责不力、宣传监管不到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监军街道西村六组发生大面积麦茬焚烧事件,着火面积约10多亩,被咸阳市监测点曝光,王选民作为监军街道西村办公室负责人、分管中片生物质禁燃工作,履职尽职不力,对此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马坊镇翟家村村民翟万兴在本村南胡同地里焚烧玉米秸秆,被市生物质禁烧监控平台曝光,刘串连作为该村监会主任、负责的该区域内的工作,巡逻不经常,监管不力,宣传不到位,对此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常宁镇官庄村以北发生约120多亩麦茬着火事件,导致80多棵苹果树受损,造成较大的环境污染和群众财产损失。张书学作为常宁镇官庄村报账员及村北一组的秸秆禁烧员,当天未进行防火巡逻,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监军街道西村一组鸡场距附近民房约100米,禽畜粪便恶臭味明显,严重污染空气,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赵志选作为监军街道西村一组组长,未及时发现处理此事,造成环境污染,对此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马坊镇高刘村群众12人次先后投诉本村两个养猪场污染环境,影响群众生活,长孙平喜作为该村支部委员、猪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员,同时,也是一家猪场的经营者,面对群众投诉无动于衷、置若罔闻,未及时采取有效整治措施,引起群众反复投诉,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马坊镇御驾宫村东沟出现大量城乡生活垃圾,未及时转运处理,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张旦楼作为该村支部委员并分管御驾宫村的环境保护工作,工作不踏实,责任心不强,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马坊镇耿家村先后4次发生火情,并且被市生物质禁烧监控平台监测曝光,耿建辉作为该村村监会委员、负责该村防火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宣传不到位,巡逻不经常,在全镇乃至全县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