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警示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马坊镇九龙咀村党支部副书记仇怀刚,对日常防火工作跟进监督检查、防火预防、巡逻工作落实不到位,致使九龙咀村南窑沟边发生火情,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3年5月25日,中共马坊镇纪委给予仇怀刚党内警告处分。
2.常宁镇南顺什村村委会副主任闫佰锋,对生物质禁烧宣传不到位、巡逻力度不够,导致村内出现火情,严重影响周边空气质量,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3年3月22日,永寿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常宁镇监察组给予闫佰锋政务警告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常宁镇南顺什村党支部书记张海军,中共常宁镇纪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