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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4-07-11 08:44:21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决遏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用身边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现就今年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如下。

1.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宏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至2019年,刘宏伟两次收受县中心敬老院原院长刘某礼品礼金共计3540元2024年5月24日,县纪委给予刘宏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县财政。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股股长杨兴贵违规送礼问题。2014年、2015年、2016年期间,杨兴贵为承揽县中心敬老院部分项目,先后三次向敬老院原院长刘某输送利益共7000元,刘某均予以收受。2024年5月24日,县纪委给予杨兴贵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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