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清风永寿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永寿县人民政府
请输入搜索信息:
曝光台
您现在的位置是: 网站首页 > 监督曝光 > 曝光台 > 正文
永寿县纪委通报7起7人生态环保领域失职渎职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2-12-30 11:18:59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1、王改志同志在担任常宁镇南章村村监会主任期间,作为负责村级森林防火工作的村干部,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东邑自然村发生着火事件,严重污染了全镇的空气质量,在全镇造成了不良影响 2022823日,中共常宁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王改志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李小成在担任店头镇南庄头村委会副主任期间,作为主管该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干部违反工作要求,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上级多次反馈的问题未能依规整治,导致村内环境卫生差,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8月22日,永寿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店头镇监察组给予李小成政务警告处分。

3、陈向前在担任店头镇康家村委会副主任期间,作为主管该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干部,违反工作要求,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上级多次反馈的问题未能依规整治,导致村内环境卫生差,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8月22日,永寿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店头镇监察组给予陈向前政务警告处分。

4、马坊镇翟家山村村监会翟根峰同志对所负责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思想认识浅薄,工作履职不力,导致翟家山村因环境卫生问题被县检察院通报,在全镇造成了不良影响。 2022825中共马坊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翟根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赵宝员在担任常宁镇北顺什村村级小组长期间,作为负责村级西片森林防火工作的村干部,违反工作要求,工作履职尽责不力,对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巡查不到位,导致着火事件发生。2022年8月22日,永寿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常宁镇监察组给予赵宝员政务警告处分。

6、李宗伟在担任新华村五组组长兼村级环卫工人期间,工作履职尽责不力,未按照规定将垃圾倾倒至垃圾填埋场,严重污染了全村环境,在全镇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12月8日,永寿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常宁镇监察组给予李宗伟政务警告处分。

7、张银生作为城关村三组组长,负责三组生物质禁烧工作,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导致在秋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攻坚期”,城关村发生露天焚烧火点事件,污染了空气质量,在全县造成不良影响。 2022年12月9日,永寿县监委派出监军街道监察组给予张银生政务警告处分。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永寿县纪委通报2起3人生态环保领域失职渎职的问题
[下一篇]:永寿县纪委通报20起20人生态环保领域失职渎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