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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0-12-09 09:54:32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国家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

3、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负责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4、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好国家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纪检监察调查研究工作。

5、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协助县委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做好全县科级纪检监察干部的提名考察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6、负责全县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等工作。

7、承办县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机关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办公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派驻机构10个,分别是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县委巡察组3个,分别是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无下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国共产党永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8个,其中行政编制53人;实有人员56人,其中行政53人,工勤3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9人。

四、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

1、2019年总收入534.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3.77万元,其他收入1.1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52.72万元,主要原因是将派驻机构和巡察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纳入纪委,并为派驻机构购置办公设备及“同志式”谈话室设备。

2019年总支出555.54万元,较上年增加123.53万元,主要原因是将派驻机构和巡察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纳入纪委,并为派驻机构购置办公设备及“同志式”谈话室设备。

(二)收入决算情况。

                            0.21%

99.79%

2019年收入合计534.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3.77万元,占99.79%;其他收入1.14万元,占0.21%。

(三)支出决算情况 。

13.7%

86.3%

2019年支出合计55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44 万元,占86.30%;项目支出76.10万元,占13.7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533.77万元,较上年增加152.72万元,主要原因是将派驻机构和巡察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纳入纪委,并为派驻机构购置办公设备及“同志式”谈话室设备。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533.77万元,较上年增加137.85万元,主要原因是将派驻机构和巡察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纳入纪委,并为派驻机构购置办公设备及“同志式”谈话室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财政拨款支出533.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2.72万元,增长40.08%,主要原因是将派驻机构和巡察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纳入纪委,并为派驻机构购置办公设备及“同志式”谈话室设备。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 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5.32万元,支出决算为53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18%。按照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初预算为335.32万元,支出决算为53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派驻机构和巡察组公用经费纳入纪委,并为派驻机构购置办公设备及“同志式”谈话室设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7.6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 292.28万元和公用经费支出165.39万元。

人员经费292.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4.16万元,津贴补贴87.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31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165.39万元,其中:办公费36.38万元,印刷费27.36万元,邮电费2.96万元,差旅费26.04万元,维修(护)费10.44万元,会议费2.06万,培训费5.09万元,公务接待费8.13万元,劳务费0.15元,工会经费6.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5万元,其它交通费用23.1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25.58万元,完成预算的655.90%。决算数较预算数21.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纪委来永办案次数增加,下乡办案和扶贫次数较多,导致接待费增加;机关实有公务用车3辆,租赁平台车辆1辆,预算时按1辆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预算大幅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45万元,占68.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13万元,占31.7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7.45万元,完成预算的581.67%,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14.4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实有公务用车3辆,租赁平台车辆1辆,预算时按1辆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预算大幅增加。

2、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9年公务接待98批次,280人次,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8.13万元,完成预算的903.33%,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7.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纪委来永办案次数增加,下乡办案和扶贫次数较多,导致接待费增加。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9年培训费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5.09万元,完成预算的145.42%,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1.59万元,主要原因是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脱产培训2次,共计8天,参加人员多,培训时间长,导致培训费增加。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9年会议费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的58.86%,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1.4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参加人员及时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十、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 个,共涉及资金76.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派驻机构办公设备及“同志式”谈话室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5.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76.10万元,执行数76.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为纪检监察干部优化了办公环境,配齐配强办公设备,为全县反腐败斗争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时间紧,任务重,在项目建设中存在急于求成,不能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的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标准,聘请专业人员全程参与指导,使项目建设更加规范化。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65.39万元,完成预算的232.03%。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94.11万元,主要原因是将派驻机构和巡察组公用经费纳入纪委,并为派驻机构购置办公设备及“同志式”谈话室设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7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76.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租赁平台车辆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9年当年无购置车辆。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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