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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槐平国有生态林场工作人员廖小平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1-09-29 11:43:21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廖小平同志作为县槐平国有生态林场工作人员,套取国家项目资金,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2021年9月2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廖小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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