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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财政局税政股副股长郭永鹏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2-08-23 10:07:28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郭永鹏同志作为中共党员,纪法意识淡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屡次参与赌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二款,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2022年6月29日经财政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郭永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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