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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监军街道封侯村监委会主任李普选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2-08-23 10:06:07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李普选同志身为封侯村原村委会主任,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中不正确履职,导致集体资产流失,对此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2022年7月20日经监军街道纪工委会议研究,并报经街道党工委同意,决定给予李普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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