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清风永寿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永寿县人民政府
请输入搜索信息:
纪律审查
您现在的位置是: 网站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永寿县常宁镇上邑村村监会主任张红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2-08-23 10:00:51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张红卫在担任上邑村村监会主任期间,作为负责森林防火的村干部,违反工作要求,工作履职尽责不力,导致村内发生2次大面积着火,在全镇造成了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2022年7月17日,经永寿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常宁镇监察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红卫政务警告处分。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永寿县常宁镇良店村村监委会主任荔征风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下一篇]:永寿县甘井镇东淡村七组组长兼保洁员牟富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