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宝林作为红岩村村委会副主任,违反工作要求,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不履职尽责,严重影响了该村乃至全镇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在全镇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2022年6月16日经甘井镇监察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宝林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