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登云同志作为杜家庄村北邵自然村组长,违反工作纪律,工作责任心不强,落实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村内环境卫生“脏、乱、差”,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2022年6月17日经甘井镇纪委会议研究,并报甘井镇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登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