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教儿身为村互助资金协会会长,损害群众利益,在互助资金发放过程中滥用职权,违规操作,侵犯了群众权益,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2022年6月16日经永寿县监察委员会派出甘井镇监察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教儿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