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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朱小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2-06-10 14:31:51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朱小锋作为粮油购销公司经理,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程序意识不强,违反国有公司法定议事程序,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条第(一)项之规定,2022年4月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朱小锋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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