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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常宁镇袁家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彦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2-03-30 19:03:57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李彦同志作为常宁镇袁家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对本村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督促、落实不力,未按照上级要求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违反工作纪律,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经常宁镇纪委2021年12月25日会议研究,并报常宁镇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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