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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常宁镇草德小学教师李海荣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2-03-30 19:03:15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李海荣同志身为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经县教育局党委2022年3月7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海荣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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