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飞同志身为中共党员、苏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在疫情防控工作上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对该村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经店头镇纪委2021年11月19日会议研究,并报经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王鹏飞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