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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马坊镇马坊村党支部副书记耿瑞军同志受到党内警告
发布时间:2021-09-30 20:24:00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耿瑞军同志作为党员干部,对自己分管工作不作为、慢作为,违反党的工作纪律,对此应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经镇纪委2021年915日会议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耿瑞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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