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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常宁镇果纳村一组森林防火负责人王中长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1-08-30 20:17:32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王中长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党的工作纪律,对自己分管的森林防火区域巡逻时未全覆盖,导致着火事件发生,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经常宁镇纪委2021年8月16日会议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王中长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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