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中长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党的工作纪律,对自己分管的森林防火区域巡逻时未全覆盖,导致着火事件发生,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经常宁镇纪委2021年8月16日会议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王中长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