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亚利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经常宁镇纪委2021年7月8日会议研究,并报经镇党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康亚利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