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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店头镇坡龙头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军刚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1-07-30 19:59:46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陈军刚作为坡龙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违反党的工作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经店头镇纪委2021年7月15日会议研究,并报经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陈军刚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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