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清风永寿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永寿县人民政府
请输入搜索信息:
纪律审查
您现在的位置是: 网站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永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陈永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1-05-30 19:47:25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陈永宏身为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经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2021年5月18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永宏政务警告处分。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永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张小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下一篇]:永寿县渡马九年制学校教师方春萍受到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