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清风永寿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永寿县人民政府
请输入搜索信息:
纪律审查
您现在的位置是: 网站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永平镇天云村报账员李风世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1-12-30 19:08:21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李风世身为党员干部,利用乾县和永寿县双重户口,重复领取国家养老金,侵害了国家利益,破坏了国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公平公正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经镇纪委2021年12月11日会议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李风世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豆家村村监会委员、第五第七小组组长王麦桂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下一篇]:监军街道永安村村委会副主任董战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