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清风永寿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永寿县人民政府
请输入搜索信息:
纪律审查
您现在的位置是: 网站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常宁镇王岭村报账员杨培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1-12-30 19:06:06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杨培在担任王岭村报账员期间,作为负责村级养老工作的村干部,工作履职尽责不力,违反工作要求,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经镇监察组会议研究,并报镇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杨培政务警告处分。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监军街道永安村村委会副主任董战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下一篇]:常宁镇南顺什村原村委会主任张捐献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