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清风永寿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永寿县人民政府
请输入搜索信息:
纪律审查
您现在的位置是: 网站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马坊镇渡马便民服务中心报账员葛小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时间:2021-06-02 16:15:15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葛小兵作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败坏了党员形象,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2021年5月2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葛小兵开除党籍处分。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县人社局干部干部宋沈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下一篇]:永寿县蒿店小学教师白国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