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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蒿店小学教师白国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1-05-30 19:52:18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白国荣同志身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不强,纪律意识淡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永寿县教育局党委2021年5月18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白国荣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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