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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坊镇唐家村原报账员唐群地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2-01-20 08:57:12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唐群地同志身为中共党员,担任唐家村报账员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致使该村已故人员的养老金持续发放,造成国家财产损失。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2021年12月20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唐群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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