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清风永寿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永寿县人民政府
请输入搜索信息:
纪律审查
您现在的位置是: 网站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监军街道办中心幼儿园园长张娟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1-11-25 17:56:00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张娟丽作为中心幼儿园的负责人,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决策中我行我素,屡次私自决策,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条第一项之规定,2021年11月2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娟丽政务警告处分。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常宁镇上邑村卫生室的法定代表人赵宗伟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下一篇]: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张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