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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张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1-11-25 17:54:00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张辉身为行政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参与赌博,被县公安局给予行政处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2021年11月2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辉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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