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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镇上邑卫生院医保科工作人员孙秋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1-11-25 17:51:50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孙秋红作为上邑卫生院医保科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把关不严格,未认真审核村卫生室提交的医疗报销资料的真实性,致使为死亡人员报销医药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2021年11月2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秋红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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