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报告小标题归纳提炼不到位、‘巡言巡语’运用不够、问题线索定性还不够精准,建议巡察组进一步修改完善……”。这是永寿县开展十九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后,县委巡察办与县委巡察组通过“组办会商”集体修改巡察报告时的情景。
2022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质效,永寿县委巡察机构积极推行“组办会商”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强县委巡察办与巡察组之间的协作沟通,不断增强组办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巡察进驻前,县委巡察办根据巡察任务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及相关职能部门收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有关问题反映,通过召开“组办会商”会向巡察组通报,让巡察组提前了解和掌握被巡察单位情况,科学研判,精准巡察。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办切实发挥服务保障职能,巡察办工作人员“一对一”联系指导3个巡察组,通过及时掌握各组工作进展情况、解答有关业务疑问、修改校核巡察报告、提出工作建议等方式,让各巡察组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灵活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巡察结束后,召开“组办会商”会,对巡察报告逐一唱校“会审”,就定性不准确、归纳不精炼、表述不规范、意见建议没有针对性等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确保各组的巡察报告客观真实,观点清晰,事例详实,定性问题体现政治要求,确保巡察组对各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画像”更加真实准确。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组办会商’工作机制,努力打造一支思想上融合、工作上融合、队伍上融合、情感上融合的善作善成的巡察铁军。”永寿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