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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财政局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 实现党建与业务同向同行同频共振
发布时间:2022-04-15 15:23:45   浏览次数: 次 来源: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作者:张鹏

2022年以来,永寿县财政局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坚持党建与业务相融合,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向同行,同频共振,以高质量党建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实现党建与业务互促双赢。

提高政治站位,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做到同频共振。财政局党委把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始终作为安身立命之本,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全体干部大会等方式,教育党员干部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必须时刻清楚自己业务工作目标任务,清楚党建工作新要求新部署,做到谋划业务工作时联系党建实际,落实重大任务时彰显党建引领,攻坚克难时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真正从思想上树牢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理念,党支部和党员攻坚在一线、服务在一线,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确保了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在财政部门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推动高质量发展,在促进财政重点工作中做到同频共振。坚持把党建引领做好“生财、聚财、管财、用财、理财”各项工作作为重点,紧紧围绕支持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增加财政收入、做好“六保六稳”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财政改革等大事要事,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把做好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由财政党员干部组成的资金保障、小区防控、物资供应、隔离点落实、志愿服务、督查核查、驻村联防“七支”工作队,与全县疫情防控战线同志一道奋战在一线岗位上,彰显了永寿县财政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截止3月底,民生支出44090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 81%。采取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压缩政府采购周期、免收履约保证金等多项措施,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多渠道筹措乡村振兴资金16407万元,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接收209 名中省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现社会化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控,坚决防范违规担保和变相举债等问题发生,目前,全县债务率为39%,处于绿色等级。筹措资金2340万元,支持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城市管护、县城供热、清洁取暖和环境保护,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强化内部管理,在提升机关效能中做到同频共振。局党委坚持把强化内部管理和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印发了《财政干部作风建设“十条规定”》,重新修订了《永寿县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工作效能组成检查组,每月对各股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班内纪律等进行检查,并纳入年度考核。紧盯节庆时间节点,通过下发通知、微信提醒、廉政短信等方式,对纪律要求进行提醒强调,推动全局干部切实绷紧弦、不碰纪律底线。细化考核,严格党员管理。修订完善《财政干部考核办法》,实行每月考评、年终总评,建立“督考合一”工作机制。并对上年度考核成绩优秀及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股室和个人在系统内发文进行表彰,引导广大干部学赶先进,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规范财政预算编制、政策制定等业务重点领域和主要工作流程,确定了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和一般风险,提出了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在公开县级财政预决算的同时,履行预决算工作的组织和监督责任,协调预算部门强化责任,切实做好部门预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重点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内审制,每季度对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避免财政监督灯下黑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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