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你端正态度,正视问题,相信组织,积极配合组织调查……”这是永寿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开展“走读式”谈话领导首谈的一幕。
近年来,永寿县把安全放在审查调查工作首位,严格落实领导首谈制度,根据《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及相关工作规定,制定《领导首谈工作指引》,明确领导首谈操作规范,做实做细思想政治工作,筑牢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防线。
在工作开展中,该县各纪检监察组织以职务职级相适应为原则,根据审查调查对象的职务职级确定首谈人,明确同级党委管理的正职领导干部由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谈,副职领导干部由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谈,其他人员由案件部门负责人谈。并对首谈时间、地点、报批程序以及谈话人、记录人作出规定,对“谈前、谈中、谈后”各类情形及应对措施进行明确,要求立案审查调查案件“每案必谈”,实现了领导首谈制度“谁来谈、谈什么、怎么谈”全流程细化和系统性规范。领导首谈开展后,办案组填写《领导首谈登记表》,及时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报备谈话情况。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落实安全首课、领导首谈制度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领导首谈注重从党性、情感方面感化谈话对象,把理讲透、把法析明、把路指正,引起心理共鸣,既严肃严厉,又关心爱护,促使其在思想上发生积极转变,放下思想包袱和顾虑,认错悔错、纠错改错,达到教育人、帮助人、挽救人、转化人的目的。”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永寿县纪委监委落实领导首谈共10余次,有效提升了审查调查工作质效。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全面落实‘领导首谈’制度,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工作始终,做到政策纪法威慑和春风化雨关怀并重,让执纪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永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