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寿县纪委监委持续深挖细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犯罪问题及背后存在的“四风”问题,通过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及职能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联系协调机制,不断强化对公职人员“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摒弃侥幸心理、强化自我约束、知边界、明底线。
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法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县各执法单位定期规范向县纪委监委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通过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及职能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联系协调机制,督促其在办案执法时,对涉案人员的政治面貌及工作单位进行核实并及时反馈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坚持做到“四查清”,即查清饮酒原因、查清参与人员、查清饮酒场所、查清费用来源,深入核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持续向酒驾醉驾及其背后的“风腐”问题亮剑。
去年全年,县公安局共向县纪委监委移送行政处罚类线索45件,其中因酒驾、醉驾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线索18件。永寿县中医院齐某分别于2019年1月、2022年6月两次因酒驾被公安机关处罚后,2023年9月县纪委监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党纪处分。
“通过完善移交机制,问题线索得到及时有效办理,不仅让曾经的‘漏网之鱼’受到了应有的党纪政务处分,同时随着案件的通报曝光,对全县党员干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震慑及教育作用。下一步,我们将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紧盯不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加大严管严查力度,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让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无处遁形。”永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