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永寿县委巡察机构成立以来,在市委巡察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始终做到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不动摇,始终在增强监督实效、精准发现问题、持续形成震慑等方面下功夫,巡察工作在探索中发展,在实践中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夯实主体责任。一是抓住“牛鼻子”。紧紧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是深化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永寿县委切实把巡察工作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重要载体,主动担起主体责任,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工作的聚焦点、着力点统一到“两个维护”上来。县委书记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工作亲自部署,对进展情况亲自过问,对巡察组设立亲自协调,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亲自督办,书记专题会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存在问题和问题线索处置,做到点人、点事、点问题。二是校准“坐标点”。我们始终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巡察的聚焦点和着力点,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在永寿落地生根。按照“五个着力”要求,围绕“三个聚焦”开展政治监督,把握巡察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三个“心中有数”,着力从政治上发现问题。紧扣“三聚焦”标尺,结合我县实际,细化优化了《“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细化清单》,确保政治方向不偏,政治监督更精准。三是明确“任务书”。县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了《十八届永寿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审议通过年度巡察工作计划、每轮巡察工作方案、巡察工作人员授权和《十八届永寿县委巡察村(社区)工作规划》,为推动巡察工作有章可循、运转有序奠定了基础。机构改革后,按照新的机构设置,调整了巡察工作规划,新增了社区中心党工委下辖的7个社区党支部。四是建强“主阵地”。机构改革后,县委在县城中段为巡察办调配了20间,500多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并配齐了办公设备;在县财力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将巡察办纳入财政预算,优先保证巡察工作经费,确保巡察工作正常开展。县委巡察办不断加强办公场所标准化建设,对办公楼及院内上下水进行改造;配齐硬件设备,将所有老旧木门更换成防盗门;为巡察组补配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为办公室、会议室铺设木地板,营造良好办公条件。高标准布设会议室、党员活动室,在室内外悬挂制度牌和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巡察工作氛围。
(二)磨砺巡察利剑。一是严把“谈话关”。做好“业务培训课”。在谈话环节开始前,召开小组培训会,由组长和副组长为全组人员讲授谈话技巧方法,促使其进一步掌握谈话的切入路径、方式方法,提升谈话技能。做好“谈话提纲课”。结合被巡察单位人员职业、职位和经历,在谈话提纲范围内,量体裁衣、因人施策,制定个性化谈话提纲,谈话对象“一人一纲”,做到带着问题谈、跟着线索问,有效增强了谈话的实效性。做好“分析研判课”。定期召开组务会,根据巡察工作进展情况,结合被巡察单位特点,聚焦关键领域,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对象,并对需要深入了解的问题,适时开展拓展延伸谈话,切实提高巡察质量。二是健全“制度链”。先后建立健全了14项巡察办管理制度和10项巡察工作制度,确保了巡察工作有章可循、顺利开展。打破组办界限,不断强化组办融合机制,巡察办同志每年至少参加1轮巡察。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三是强化“指导督导”。巡察办全程做好指导工作,从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移交等环节,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巡察进驻前,组织集中培训。巡察期间,由巡察办干部“一对一”或“一拖二”的方式,联系沟通巡察组,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最新要求,研究解答业务难题,协助解决工作需求。巡察结束后,严格把关每份巡察材料,确保巡察报告定性和问题线索移送准确。不断规范巡察文书模板,对谈话记录、巡察报告、立行立改问题移交等文书模板进行修改完善,对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反馈意见以正式文件印发,并抄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四是推行“巡镇延村”。印发了《十八届永寿县委巡察村(社区)工作规划》《永寿县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方案》。将巡察公告张贴到所有行政村的公开栏和各村民小组醒目位置,并通过村内广播进行循环播放,扩大巡察知晓率,提升群众参与度。成立由所在镇党委班子成员为组长,熟悉党建和纪检的干部组成1-2个巡察小组,协助巡察组开展工作。巡察结束后,每个镇形成一个综合巡察报告,对各村的个性问题附列“问题清单”。通过“巡镇延村”巡察,推动解决了白坊村群众如厕难、城关村路灯不亮,下水井盖缺失、甘井镇个别村互助资金协会管理不规范等民生问题,巡察故事《解决民生小问题,构筑民心大工程》被市委巡察办选报《党风与廉政》杂志。
(三)切实推动整改。一是深耕整改“责任田”。我们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以上率下抓整改,要求被巡察单位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报告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倒逼被巡察单位抓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促进落实“一岗双责”。在全市率先建立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工作动员会和反馈会制度,促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真正重视和支持巡察工作,结合分管领域和部门的职责,做好信息情况通报、人员力量支持、提供专业协助等工作,并督促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三是打好整改监督“组合拳”。实行巡察结果“双反馈”、整改情况“双报告”、巡察整改“双公开”机制,巡察发现的问题既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又向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部门等职能部门反馈;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报告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同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报送;充分发挥阶段性监督和日常监督作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及时将整改情况向党内和社会“双公开”。四是提高成果运用“含金量”。每轮巡察汇报前,巡察组、巡察办对本轮巡察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明确1-2项专项整治内容,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再向书记专题会提交,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巡察一个点,规范一大片的效果。针对巡察发现的门面房出租、“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交纳党费不足额不及时等问题,向县委提出开展专项整治的意见建议7条,为净化政治生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打造过硬队伍。一是建强“主力军”。巡察办主任兼任县纪委常委,巡察办编制4个,在编4人,巡察组编制12个,在编12人,组办人员在编率均为100%。对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更新巡察人才库,每两年商县委组织部对巡察人才库更新一次。二是磨炼“利器”。利用动员会、培训会、周三学习日等形式,及时组织巡察组和巡察办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国市县巡察工作调研座谈会和省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按照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巡察办及时下载《巡视巡察参考》《市县巡察工作动态》《外省巡察工作要览》和各地先进工作经验,分小组进行传阅学习、讨论学习。坚持巡前集中培训,巡中通过微信下发各地区好的做法让巡察干部边巡边学。积极选派干部参与省委市委巡视巡察“以干代训”,强化实战锻炼,先后有2名同志参与省委巡视,5名同志参与市委巡察。16名专职巡察干部积极参加了中省市组织的巡察干部培训,并结合培训学习收获进行了专题培训辅导,人人既当老师,又当学生,达到充分交流,共同学习提高的目的。三是筑牢“廉政堤”。严把巡察干部入口关,将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工作考核优秀的年轻后备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根据干部的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对不遵守工作纪律,不符合巡察要求的干部及时清理出库。落实巡察工作承诺鉴定制和巡后回访制,巡察前对巡察干部提出明确具体纪律要求,人人签订承诺书,巡察结束后,由巡察办到被巡察单位对巡察人员遵守纪律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回访,倒逼巡察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经验收获和心得体会
对于如何更好开展巡察工作我有几点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是根本,队伍素质是基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非常重要,是任何一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一把手”思想上是否重视,往往对一项工作的开展起决定性作用。再好的工作理念、工作制度和措施都要靠人去执行,巡察工作任务重,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都较强,对巡察人员的素质要求高,除了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外,还需要较高的政治素质,才能做到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到不偏不袒、不遮不掩、如实反映,较好地完成巡察任务。
二是巡察干部政治站位要高,要有担当意识。巡察不是“骨中挑刺”,而是对干部的一种保护。巡察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走过场搞形式的巡察,是我们的失职,发现问题不提出来是渎职。巡察要有担当意识。担当精神是共产党人从历史中继承的优秀品质,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我们共产党人的忧患意识,就是忧党、忧国、忧民意识,这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敢于担当,这也是一个巡察干部的责任,要勇于直面矛盾,把发现的问题提出来,不要怕得罪人。
三是做足准备是巡察工作的前提。制定方案、查阅资料、掌握情况是巡察工作进驻前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也是做好巡察工作的前提。大家都知道,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检查,但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对被巡察单位的业务一概不知,不清楚哪个部门具体的业务是什么?谈何去聚焦风险点?因此,我认为,巡察前还得做足准备,通过听取汇报、收集资料、走访了解等方式,充分掌握被巡察单位的主要职能、重要岗位,从而聚焦廉政风险点,锁定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为进一步发现问题打开突破口。但要想在短时间内全部了解被巡察单位所有业务不太现实,这就要求我们有侧重点的选取被巡察单位的主要业务、主要职能,不必要面面俱到,掌握其主要业务就够用了。
四是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方法尤为重要。巡察是党内自我监督的第一道防线,巡察工作肩负政治使命与责任担当,充分运用12+N种工作方法开展县级常规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对领导干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即是保护干部也是挽救干部,更是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两个维护”的有力推进。
三、存在问题
(一)对政治巡察定位还不够准确。对政治巡察理解不深不透,透过业务问题分析政治上的差距,透过具体业务现象,把发现的问题同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联系不足,查找政治偏差方面有待提升。
(二)巡察方法创新仍不足。巡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现行的巡察方法主要是听取汇报、列席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调研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适用性,不能满足于发现问题的需要。
(三)巡察干部抽调难。县级巡察机构在抽调人员过程中常常面临“人难选”“抽不出”“用不上”等难题。目前,各单位熟悉业务的精干力量抽不出来,抽调的部分人员未接触过巡察相关工作,缺乏巡察业务知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影响巡察工作效率。
(四)巡察氛围不够浓厚。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日常宣传仅限于巡察公告、巡察动员、巡察交流等工作动态。除了巡察办、巡察组、巡察对象等小范围知晓巡察工作外,社会知晓率不高,人人参与巡察监督的氛围不够浓厚,导致巡察工作中问题线索渠道少,问题发现不全、不深,影响着巡察工作质量。
四、意见建议
(一)加强培训学习,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将学习培训作为提升巡察干部业务能力的最有效手段,通过自主学习、集中培训、分组学习、“走出去、请进来”学等方式,让巡察干部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不断树立“四个意识”, 增强“四个自信”。在学习内容上做到“四学”,即学党章党规、学总书记讲话、学政策文件、学业务知识,从而达到学习精准化、高效化、科学化的目的。
(二)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巡察的方式方法直接关系到巡察工作成效,巡察工作就是要做到突出重点,注重细节、拓宽思路。要认真总结巡察工作经验,在科学规范巡察工作程序的基础上,结合被巡察单位的特点,在谈话、调研等方面可采取不同方式方法进行。在开展巡察工作时,信息收集渠道要宽,听取汇报把关要严,调阅资料要精准,下沉调研要有代表性,深入了解要细,受理来访要有耐心,注重巡察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扎实抓好每一个步骤,才能使透过业务问题查找到政治偏差。
(三)严格队伍管理,锻造过硬巡察队伍。一是建议省市层面出台巡察干部选派、管理、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明确巡察干部抽调期限为一年,要求新任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挂职锻炼,建立健全对巡察干部有效有力的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巡察干部工作积极性。二是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要求,修订完善巡察各项制度,加强巡察干部日常管理,增强巡察干部斗争意识,提升斗争本领。三是继续推行巡察干部承诺鉴定制,巡察前签订承诺书,巡察后做出书面评价。
(四)强化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参与度。充分利用永寿电视台、永寿政府网站、清风永寿网等媒体,发布巡察预告,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巡察整改成果,通过巡察查处的典型案例的宣传效应,争取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充分理解和信任,积极向巡察组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线索,提高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受理的数量和质量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全面从严治党凝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