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应当对具有可查性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扎实开展初步核实工作,收集客观性证据,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在初核工作中,查账是推进“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供证结合”有效转变的重要方式,是揭发违纪违法人员、证实违纪违法行为、收集违纪违法证据的重要手段。
“扭”住四个重点,掌好“监督之舵”。在查账时,务必牢固树立“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思维。要查清违纪违法事实,掌握有关经济活动的来龙去脉,摸清违纪违法的手段、途径及方式,获取有关证据。要查清受害客体的经济损失,明确受损财产的类型、金额及总价值。要查清违纪违法所得和犯罪所得的具体数额,并按照刑事审判证据标准和要求收集、固定证据。要查清赃款赃物去向,全面梳理财务往来、原始凭证等证据脉络,紧跟资金流向、资产去向,全盘掌握赃款赃物状况。
“抓”实十种方法,练好“查账之技”。查账的方法多种多样,角度不同,分类不同。常见的查账方法主要有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抽查法、核对法、鉴定法、审阅法、查询法、盘存法、计算机审查法等。在具体查账之前,要综合考虑被查账单位或个人的资金规模、业务量大小、是否有信访举报反映等因素,正确分析研判,确定合理有效的查账方法。在纪检监察机关查账中,笔者认为应首选逆查法,按照会计报表、账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顺序予以审查,再对有关业务数据辅以计算机审查方法。如此,对问题线索的挖掘能力和分析研判能力将大大提高,对于提高审查调查实效具有重要意义。
“盯”紧六类异常,用好“透视之眼”。在查账中,我们可以深挖账册、凭证中的异常事项,重点关注异常数字、异常销货单位、异常银行账户、异常时间、异常地点、异常结算方式六类要点。比如,从横向、纵向上分析对比燃油费支出,发现在春节、中秋等重要节假日费用过高,再辅以谈话了解、调查取证,或将发现虚假列支、串换项目等违规套取公款问题。再比如,对与关联单位或关联个人资金往来中挂账时间较长、金额较大的经济事项,要在搞清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是否存在违规挪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等行为。
“扣”准八个关键,打好“组合之拳”。一要深入了解单位的正常活动,结合机构改革方案,弄清楚该单位的职责职能,摸清收入来源,是否有特定收入。二要重点关注现金科目,熟练运用盘存法进行实地盘库,摸清现金来源及去向,以期发现违规挪用公款、挪用资金等问题。三要注意核实银行对账单,验证账实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制作虚假银行对账单企图蒙混过关、挪用公款行为。四要关注转账支票的最终受益方,因为转账支票可以在开票日期起10日内背书转让,所以需要重点关注该支票最终是否转入相关利益人名下,是否存在行贿受贿行为。五要关注应收款、暂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科目,重点分析借款规模、借款时间及是否还款等内容并建立台账,以期发现将单位资金违规借给他人从事营利活动或谋取私利等行为。六要紧盯报销票据,深入了解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的4种惯用伎俩,即无中生有、添油加醋、偷梁换柱、以假乱真,综合运用走访调查、谈话了解、调查取证等方式,深挖问题根源,查明事实真相。七要紧盯专项资金使用,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严格审核项目支出,查清专项资金是否规范使用,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专项资金行为。八要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会议、外出考察等活动的预算、决算等资料严格审查,查清住宿费、交通费、餐饮费等票据是否合理合规齐全,是否存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公款旅游等问题。
(作者系大荔县纪委监委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