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县纪委监委通报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分别是:
1、马坊镇南屋村原党支部书记师振兴优亲厚友的问题。2018年1月,师振兴在未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为其弟师某某谋取利益,违规将其上报为南屋村护林员,师某某在未履行相应护林职责的情况下,共计违规领取护林员补助13200元。师振兴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师振兴开除党籍处分。
2、常宁镇豆灰村原党支部副书记豆学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群众贿赂、向群众摊派等问题。2014年,豆学习利用给豆灰村群众豆征兵家庭办理低保之机收受贿赂,共计2000元人民币,用于个人开支;2012年至2014年,在豆灰村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豆学习以申报危改费用为由向群众乱收费,收取本村10户危改户200元至700元不等的现金,共计收取5000元;从2016年10月开始,豆学习将其母亲张兰英、兄长豆宏刚、嫂子孙亚红虚报为豆灰村保洁员,将镇政府发放的这三人名下的12100元工资据为己有,用于个人开支。2021年4月,经常宁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豆学习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永平镇平遥村原党支部书记白明新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2019年至2020年,时任平遥村党支部书记的白明新负责本村中蜂养殖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一直未召开群众代表会、群众大会,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也未进行公示,蜂蜜盈利的3万余元也未及时给群众分红,导致群众利益受损,在全镇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7月,经永平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白明新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渠子镇北堡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邵建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邵建勋同志在负责北堡村低保工作期间,2020年6月、2020年10月,北堡村低保户邵宝玉家庭成员邵伊诺、邵俊叶分别将户籍迁出,邵建勋同志对此隐瞒不报,导致上述两人低保金发至2021年4月,致使该户多领取低保金6100元。2021年9月,经渠子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邵建勋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