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渠子镇车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景云平,任职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群众在东沟乱倒垃圾行为不予制止,并对相关单位下发的整改督办文件视而不见,导致河道污染问题长期存在。2021年6月8日,渠子镇纪委给予景云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店头镇坡龙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军刚,工作失职渎职,对镇纪委三次督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工作时,未坐班值班,也未对反馈问题进行及时整改,造成坡龙头村各项工作滞后。2021年7月15日,店头镇纪委给予陈军刚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常宁镇果纳村一组森林防火负责人王中长,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思想不重视,日常巡逻不经常,对该村12亩麦茬地着火、40棵左右的花椒树被烧,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8月16日,常宁镇纪委给予王中长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渠子镇潘家村村监会主任潘克平,工作失职渎职,监管不到位,县相关单位就该村环境卫生问题多次下发督办文件,全县乡村振兴现场观摩推进会就该问题通报后,该村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村内街道三堆六乱问题依然存在。2021年8月13日,渠子镇纪委给予潘克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店头镇店头村党支部副书记王高科,对主管的二组秸秆禁烧、安全生产工作履职不力、未安排专人进行巡逻,造成麦地发生着火面积80余亩,对全镇秸秆禁烧、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7月14日,店头镇纪委给予王高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6、常宁镇高侯村村委会副主任王志学,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对负责森林防火工作日常巡逻不经常,造成群众7亩麦茬地着火、20棵左右的苹果树烧损。2021年8月16日,常宁镇监察组给予王志学政务警告处分。
7、店头镇王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叶战利,工作失职渎职,监管不到位,造成王家村连续14次发生火情,被县环保部门监测通报。2021年9月9日,店头镇纪委给予叶战利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