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党员干部:
2023年五一、端午将至,为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县纪委监委发出“十严禁”廉洁过节提醒。
一、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二、严禁违规收送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快递送礼。
三、严禁用公款组织聚餐、宴请,公款旅游,公款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严禁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等私油公供、私车公修、私票公报等行为。
五、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高档酒店等娱乐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六、严禁组织或参与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及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七、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八、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九、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礼卡、宴请和安排的娱乐活动。
十、严禁违反节日值班值守制度、擅自离岗脱岗或值班期间饮酒。
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把节点当作考点,强化自我约束,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带头遵守“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举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37663556、37662511。
中共永寿县纪委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