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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甘井镇纪委“三结合”暖心回访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1-02-05 10:52:24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去年以来,永寿县甘井镇纪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截至目前,已办结案件7件,党政纪处分7人。为进一步履行纪检监察教育职能,充分发挥案件查办工作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镇纪委坚持对查办案件进行回访,共回访教育7人。

回访教育与提高思想认识相结合。通过谈心谈话,对受处分人员思想动态进行跟踪了解,掌握其对所犯错误的思想认识是否到位,有无不良情绪,帮助受处分人员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树立纠错信心,调动工作积极性。2020年5月某村干部牟某在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职不力,镇纪委给予牟某党内警告处分,在处分期间多次对牟某进行谈心谈话和教育引导,牟某政治觉悟得到提高,带领村班子成员全身心投入到村上工作,所在村的产业发展、党组织建设、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同时,通过走访周围群众对受处分人员的反响作用,达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

回访教育与整改落实相结合。主要检查违纪问题是否得到纠正,进一步剖析发案原因,深挖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权利运行方面的漏洞,完善机制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来规范行政行为的长效预防机制。对近几年多发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镇党委制定了《甘井镇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管理办法》、《甘井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

回访教育与警示预防相结合。对每年定期出现的麦茬禁烧、森林防火中出现的失职渎职问题。镇纪委提前做好此类案件的回访,通过回访使干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从而使各项中心工作的落实得到保障。对于那些因思想松懈、自律不严,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约谈、警示教育、严肃批评。同时镇党委制定《甘井镇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镇纪委制定《甘井镇村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办法》、《机关干部管理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纪律规矩把干部管紧管严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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