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任组长,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任副组长,案件监督管理管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为成员的无黑无恶无乱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及时与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工作内容。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调度会、推进会,要求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会部署上来,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
拓展线索来源,强化分析研判。先后8次组织召开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研判会议,对受理的疑似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保护伞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及时了解公检法司有关部门涉黑涉恶类案件办理情况,从中摸排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建立线索研判机制,及时主动跟进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逐案过筛研判。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通过走访了解、个别谈话、集中谈话等形式,对各镇办、有关部门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专项巡察,全面摸排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线索。
加大查办力度,确保取得实效。继续发挥“破网打伞”主力军作用,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强化与政法机关沟通对接,进一步优化线索移送反馈、案件筛查、协作办案、研判会商机制,在协同推进上下功夫,在深挖彻查上下功夫,在精准处置上下功夫,在以案促改上下功夫,深入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掌握黑恶势力涉足的新领域、采取新的手段、呈现新的形态,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2018年至今,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办结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线索21件,其中,立结案9件,了结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其中查处涉恶党员干部8人,“庸伞”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