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通过健全制度明确履职规范,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夯实基层监督力量,真正让“小阵地”发挥监督“大作用”。目前,7个派出镇(街道)监察组已全部挂牌成立,配备工作人员24名。
结合派出纪检监察组职能和工作实际,县纪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对纪检监察组的联系指导作用,通过规范文书流程、强化联系指导、跟踪督促把关,对所联系的纪检监察组线索处置、完善证据、查找依据等关键环节进行全称指导,对执纪审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帮助解决,遇有重要线索或特殊情况,安排人员参与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同时,整合各纪检监察组办案力量,协同办理较为复杂的案件,有效解决纪检监察组人员少、经验不足、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持续提高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工作质效,推动纪检监察组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前我们镇纪委只有2个人,由于人手有限,干工作就像撒胡椒面,往往顾了这头,顾不了那头。”
“硬件只是基础,通过设立派出监察组,我们的监察触角得到了进一步延伸,管住了基层党员干部这个‘重要多数’。”
“成立派驻监察组后,按照选优配强干部的要求,把综合素质较高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岗位,不断注入新鲜血液,现在我们有4个人,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工作得到了很好的协调。”
近日,谈及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带来的变化,镇办纪委书记纷纷表示。
这得益于永寿县纪委监委对推进镇办纪委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的统一部署。去年以来,按照分级培训、全面覆盖的要求,永寿县纪委监委聚焦履职实务,把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全员培训、靶向辅导、跟班实战等方式,利用顶岗轮训、上挂下派,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跟班跟案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专业化能力。
“近年来,面对上级转办线索较多、库存量大和脱贫攻坚形势严峻的工作实际,我们抽调纪检监察组力量,采取室、组联合的方式集中办案,不仅提升了纪检监察组干部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也解决了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县纪委将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监督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好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建立村(社区)监察信息员队伍,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持续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地为群众办实事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