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寿县纪委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对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检举控告的办理、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中工作要求和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处理举报控告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和重要保障。
为了让更多的干部、群众更好地了解检举控告工作流程,切实增强群众正确行使检举控告权利。常宁镇纪委扎实开展信访举报 “进农村、到田家” 宣传活动,深入各村、企业、镇街道,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宣传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受理范围及不予受理范围,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减少恶意诬告陷害。
宣传过程中,该镇纪委突出结合,充分提高群众的受众面、知晓率,会同镇司法所、镇养老经办中心、镇扶贫办,既宣传了扫黑除恶、养老保险、扶贫政策落实知识,又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规则》宣传。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理顺了举报控告程序,全力将问题、矛盾解决在基层,减少群众上访的次数,切实提高群众对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截止目前,共开展走访宣传4次,集中开展宣传2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多份。
该镇纪委负责人表示,镇纪委作为接收信访、办理案件的机关,要积极保护好干部、群众的监督权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监督环境,同时,针对举报人恶意诬告陷害他人等行为将严肃查处,还干部清白,保障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让党员干部的行为在阳光下运行,群众的监督权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