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松劲,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实现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切实把干部干事创业的劲头调动起来。
深化“以案促改”。年初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观看《叩问初心》《利剑高悬》等警示教育片,与陈肖坪、权王军“以案促改”相结合,以赵正永、魏民洲、冯新柱、钱引安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反面典型为镜鉴,聚焦姜国文、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刻教训,强化自我管理,精准运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引导干部用忠诚、干净、担当筑牢思想防线。针对去年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情况,集中开展案件分析,对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反推”、“反分析”,对积压的问题线索限期清零,推动派驻机构机制改革和各项制度建设。
运用“四种形态”。结合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年活动,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拟定《信访举报指南》《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制度,加强信访举报规范化建设,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根据反映的具体问题,综合运用侧面了解、谈话函询、委托了解等方式开展处置工作,减少对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影响。对经核查未发现问题的反馈了结情况,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工作方式方法问题的及时提醒帮助,对确有问题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把实事求是原则和党的政策策略体现到执纪执法工作中。认真执行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关于为受到诬告错告干部澄清正名的意见》,对受处分干部加强回访教育,建立完善干部澄清保护机制,查处曝光诬告陷害行为。截至目前,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13人,党纪政务处分43人,通报曝光6期18人。
精准“规范问责”。进一步规范细化问责工作的原则、方法和策略,重点研究解决问责泛化、简单化和问责不力问题,注重抓住“关键少数”,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在线索处置工作中加大对谈话函询说明情况的核查力度,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加强对监督对象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积极发挥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职能职责,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持续加大扶贫领域项目资金、扫黑除恶、生态环保、工程建设等领域审查调查力度,对贯彻执行不力、随意变通等问题,坚决督促整改。加大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强化教育警示功能,强化责任意识、倒逼责任落实,持续建设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