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部署要求,印发《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成果。
深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各成员单位认识到抓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有效维护群众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发扬斗争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党委(党组)扛起专项整治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强化对专项整治的全过程领导。用好问责利器,对不认真履职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问题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强化牵头抓总,注重统筹协调。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县纪委监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调度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督促的工作机制,推动目标措施落地见效。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主动掌握、及时汇总各整治项目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坚持统一谋划调度、主动协作配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末汇总报送《专项整治进展统计表》,年中、年底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坚持疫情防控和专项整治“两手抓”,统筹安排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结果运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督促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扶贫、民生等领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紧盯住专项整治中不彻底不到位的环节和短板,寸步不让,一抓到底,推动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常态化长效化;通过强有力的监督,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科学精准施策,分级分类推进。结合职能职责,根据不同领域和地域特点,充分考虑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差别,选择小切口,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做出安排。各成员单位发挥“系统抓、抓系统”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履职尽责,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推动整个行业系统行动起来。把压力传导到基层,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和村居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抓实抓细抓好专项整治。
加强监督检查,公开整治成效。县纪委监委各相关室部按照《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包抓联系镇办、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的通知》要求,将专项整治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联系镇办和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在“清风永寿”网站建立“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栏”,适时通报典型问题,及时采编工作信息,每季度公布整治成果,年终形成工作总结,各成员单位设立举报窗口,全面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各纪检监察组织紧盯成员单位履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对工作不实、抓的不紧的地方和单位进行督促提醒,每季度末向县纪委监委机关报送监督督促工作情况报告。
坚持边查边改,构建长效机制。各镇办、各部门在推动整改纠治问题的同时,同步查找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边整治、边总结、边建设,及时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用制度规范起来、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专项整治中的支撑作用,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以整治问题为牵引,促进深化改革、建章立制,确保制度的执行,推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