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口,对拟提拔任用、评先评优对象进行“廉政体检”,为县委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参考。截止四月底,县纪委监委开展廉政审查157人次,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14份。
突出政治监督,严把“审查关”。在收到相关单位干部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组织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相关室及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围绕被征求意见个人或单位问题线索反映情况、立案审查、党政纪政务处分期限、问责情况等内容进行联合审查,做到应审尽审。
突出精准审查,严把“回复关”。坚持实事求是、规范保密的原则,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如实出具回复意见,切实做到不回避、不遮掩。审查结论由分管、主管领导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做到征求意见全覆盖、回复意见精准化,力求客观、全面、准确的反映审查对象廉洁自律情况。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对征求意见来函统一登记、统一回函,做到规范管理、有据可查,保证回复意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突出审慎稳妥,严把“质效关”。对存在问题线索的审核对象,提高线索处置效率,处置完毕后,处置结果不影响审核对象的,尽快函告处置结果;对已经查明审核对象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等情况的,如实出具回复意见;对问题线索复杂,短期内无法办结的,审慎稳妥把握回复内容,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时效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