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命担当,铸就光辉事业;忠诚赤胆,回应时代呼唤。
回首过去的一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坚持“增强补短、提高创新”,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前面,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取得新成效
这一年,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纪委常委会开展集中学习20次。
这一年,扎实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坚持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从政治纪律查起,坚决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问题,全县党员干部“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进一步坚定,“两个维护”进一步自觉。
这一年,着力强化政治监督,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结干亲”问题专项治理,着力净化政治生态,政治监督更加精准有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在深化拓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上获得新进展
这一年,督促各镇办、各有关职能部门聚焦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惠农政策等19个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向工作进展缓慢的11个单位发送提醒函,查处贠文军、杨宽平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9件,处分26人。
这一年,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工作纪律、问题整改、“以案促改”等,先后开展了9轮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6大类500多个。督促各镇办、部门对照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全面对标、彻改实改,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1件,党纪政务处分24人。
这一年,强化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共查处涉黑涉恶方面违纪违法问题3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查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违纪违法问题28件,党纪政务处分30人,问责4人;查处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违纪违法问题18件,党纪政务处分21人,有力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在落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迈出新步伐
这一年,督促各镇办、部门对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举办“升学宴”“谢师宴”,以及2017年至2019年6月3年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紧盯“关键少数”, 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行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起,处分26人。
这一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查摆问题,列出清单,扎实整改。着力解决政绩观错位、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滥、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8起,处分22人。
这一年,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对1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电视访谈,组织5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53个民营企业、61名非公社会组织人员作出公开承诺。深入镇办、部门宣传政策34次。全县主动上交礼金1笔3万元,查处违规收送礼金问题2件,处分2人。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在打通巡察“最后一公里”上实现新突破
这一年,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六围绕、一加强”,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共开展常规巡察两轮,发现问题357个,移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5个,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巡察覆盖率达到50.7%。着力加强巡察队伍建设,设立了三个专项巡察组,配备组长、副组长、巡察专员9名。
这一年,完善了巡察体制机制,县委常委会、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和解决实际问题14次,制定了《十八届永寿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十八届永寿县委巡察村(社区)工作规划》。健全了巡镇延村、配合协作、同步反馈、联动整改、问题底稿等制度机制,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工作联系。
聚焦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在全方位提升监督质效上开创新局面
这一年,综合运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方式,规范处置问题线索265件。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提出否决意见39人次。建立谈话室17个,开展谈话223人次。35名领导干部对婚丧嫁娶事宜,98名领导干部对请假事宜,3名领导干部对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了报备。在全市率先为404名县管干部建立了纸质化和电子化廉政档案,采集到7145名监察对象和89个行政企事业单位、130个下属单位的基本信息,摸清了全县“廉情”底数,
这一年,充分发挥办案协作区和办案人才库作用,通过交叉办案、协作办案、机关全员办案等措施,整合了办案力量;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对执纪审查不力的镇办、部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定期对纪律审查工作开展检查督导,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
这一年,综合研判问题线索,运用“四种形态”共计339人次。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批评教育161人次,占总人数的47.5%;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166人次,占48.9%;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5人次,占1.5%;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7人次,占2.1%,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不断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上探索新路径
这一年,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协助县委出台《永寿县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规范纪检干部提名考察工作。推进监察职能向镇(街道)延伸,共派出镇(街道)监察组7个,配备工作人员24名。
这一年,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公开选调干部7名,实现了对55个县级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监督全覆盖。规范派驻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理顺了与驻在部门的工作关系。各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31件,立案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充分彰显了“派”的权威、“驻”的优势。
这一年,健全规范制度机制。修订了监督执纪审查调查、邀请县检察院提前熟悉案情等四个办法,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健全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机制,积极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现执纪执法同向发力。
突出削存量遏增量,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展现新作为
这一年,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共处置问题线索265件,立案155件,结案156件,党纪政务处分179人。其中,科级干部12人,一般干部42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25人。严肃查处了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目无法纪、不知敬畏,“小官大贪”的典型代表县房产管理所原副所长张伟刚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案,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这一年,不断提升审查调查工作水平。定期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移交移送问题线索26件。规范谈话室建设,创新实施“四个必谈”“六看六查”等措施,向相关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督促1个单位开展了“以案促改”,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
这一年,着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了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对40名拟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和廉政谈话;在“清风永寿”网站通报典型案件90起90人次,媒体曝光76起92人次;在全县打造了5个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路社区被市纪委授予“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称号。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上塑造新风貌
这一年,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边学习、边调研、边检视、边整改中深化主题教育,形成调研报告7篇。深入开展权王军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认真解决政治站位、初心使命、工作作风、责任意识和纪律规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这一年,深入开展全员培训,共举办集中脱产培训班2期,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参与“每日一答”50次,“每周一考”8次,夜校学习22场。针对培训中发现的问题,先后下发谈话提醒审批单3次、通报5期,收集谈话记录13份、书面检讨2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和执纪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这一年,不断加强自我监督管理。县纪委常委会自觉扛起抓班子带队伍主体责任,建立了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抓联系纪检组织工作制,“班子主要负责人、副书记、分管常委、室部负责人”层层负责,通过定期督导、季度考核、点评研判,倒逼责任落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健全内控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办案和请托违规办事行为,严格报备和责任追究,严防“灯下黑”。
这一年,全县“纪检监察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和“纪检监察信息”两项工作再次荣获“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先进单位”称号……风起正是扬帆时,整装起航再出发。新的一年,永寿县纪委监委将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精准发力、团结进取,有力有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永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永寿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