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永寿县纪委监委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通过规范问题线索管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增强纪律审查的震慑力。
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65件。其中,谈话函询70件次,占处置方式总数的13.49%,初步核实188件次,占处置方式总数的36.22%,了结113件次,占21.77%。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155件,结案15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9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2人,一般干部42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25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件1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3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61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47.5%;第二种形态166人次,占处理总人次的48.9%;第三种形态5人次,占处理总人次的1.5%;第四种形态7人次,占处理总人次的2.1%。
2020年,按照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县纪委监委将持续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永寿县纪委监委 周阿倩)